2011/03/24 19:00

偵查期再犯案 "樓梯狼"判12年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台北五股地區,有一名樓梯之狼,多次尾隨女子企圖性侵,而且在案件偵辦期間,他居然還推倒被害女子,打算性侵,法官認為他不知悔改,判處12年有期徒刑。

  又黑又暗的樓梯口,兩年前,就是在這裡,一名女子差一點就被性侵。30歲的陳姓嫌犯,尾隨夜歸的小姐,走到這個位於五股的老公寓,一到門口,他立刻伸出手,強拉住女子試圖性侵,沒想到女子放聲尖叫求救,才幸運逃過一劫。被嚇到的陳姓嫌犯落荒而逃,卻不小心,把隨身攜帶的保險套,掉在樓梯間,也成了警方最有力的證據,立刻鎖定這一名樓梯之狼。

  但之後,他仍然持續找對象下手,他來到士林的承德橋下,這一次手法更激烈,直接推倒正在騎車的女子試圖性侵,還好被路人發現報警,再度被警方逮捕,警方立刻把這名樓梯之狼,依妨害性自主罪,把他移送法辦,法官認為陳姓嫌犯毫無悔意,判處12年有期徒刑,還要強行治療,否則以他這麼強烈的再犯意圖,可能還會對更多無辜婦女造成傷害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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