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10/12 06:00

神棍性侵案逆轉 改判3年半

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  神棍性侵女信眾,被判刑三年六個月,一對表姐妹到林口一間宮廟想要改運,林姓住持卻以改運為理由,把表姊妹帶到汽車旅館,假借濟公名義告訴妹妹,下半身可以借你,性侵對方,一審法官判決無罪,不過二審卻大逆轉改判三年半,結果林姓住持出來喊冤,說自己是被仙人跳。

  拿出一審無罪判決書,住持林銘海否認,假借濟公名義性侵女信眾,喊冤說自己是被仙人跳,原來他被指控,被兩年前有兩姊妹來到宮廟想要改運,林姓住持帶著兩人到汽車旅館作法,說自己被附身,假稱濟公說下半身借你,性侵妹妹得逞,一審法官判決無罪,不過二審卻大逆轉改判三年半,獲判重刑。

  住持說他作法時會曚住雙眼,加上自己有糖尿病,根本不可能性侵,不過改判關鍵就在於法官認為,林姓男子用相同手法企圖對另1名王姓女子,性侵未遂,全案才會大逆轉,林姓住持不服堅持上訴,這下濟公能不能保住他,就靠證據來說話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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