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3/27 18:58

車禍糾紛打官司 沒過失恐也得賠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講道理不一定贏,懂法律可以更有效的解決問題,華視新聞請律師解析社會事件。很多民眾都有類似經驗,碰上車禍時,明明覺得不是自己的錯,最後卻得負責賠償。開車時有什麼用路規則是該注意的,意外發生後又有什麼方式可以保護自己,來看今天的「有理有法度」。

  陳老伯急著過馬路,完全沒在看車。前面這輛貨車緊急煞車,好險來得及;但被貨車阻擋視線的轎車砰的一聲,直接把陳老伯撞飛出去。另一個驚險畫面。晚上十點,李先生穿著深色上衣闖紅燈過馬路,等駕駛看到,根本閃不過,整台車打滑失控,重重撞上路邊大樹。

  兩起案件起因都是行人闖紅燈,但警方判斷肇事責任,該是行人負擔全責嗎?律師表示,車子該禮讓行人,但擁有絕對路權。車禍發生時,行人就佔優勢嗎?律師則表示這得看引用的是交通法規還是選擇告上法院。

  基隆一名老婦人在過馬路時,不小心被機車騎士撞斷腿,雙方互告傷害。檢察官調查後,認為老婦人沒有走天橋,卻是像這樣跟所有人一起穿越分隔島。婦人違規在先,依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。

  其實車禍發生時,常常是雙方都有過失,問題只是在究竟誰的過失比例高。所以如果堅持提告,最後結果往往是雙方都要背負刑責。就像這起案子,右邊在等紅燈的機車眼看對向車道綠燈轉黃燈,一輛輛機車已經等不及油門往前衝;沒想到直行車輛也想趁黃燈還變紅燈衝過去,雙方都搶快,責任也是雙方一起分擔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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