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高雄市
高雄有一名女子,因為受不了住家隔壁的神壇天天燒金紙,於是她就拍下信眾燒金紙過程。沒想到,其中一名女信眾當場對著鏡頭比中指,讓女子覺得受辱氣得提告。法院最後也判定,女信眾因為比中指,判賠八千元。
拍攝的鏡頭對準著神壇金爐,幾名信眾正在燒金紙,燒出了濃濃的白煙,不斷往金爐上方竄出來。就住在隔壁的黃小姐,實在受不了天天聞的都是燒金紙味道,於是拿著攝影機拍下整個過程。沒想到這時一名女信眾看到有人在拍,兩隻手竟然對著鏡頭比出中指,還當場搖擺起舞。這讓黃小姐有受辱的感覺,於是向法院提告。
法官認為比中指確實讓對方有屈辱感,於是判女信眾要賠八千元;只是女信眾對這樣的判決相當不服。儘管女信眾心有不甘,但是就因為這情緒表達不當,得掏錢出來為後果承擔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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