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10/08 18:58

買衣不給退! 女子專櫃前舉牌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百貨公司要求服務至上,但碰到這樣的客人,也真的很難處理。高雄一名賴小姐,在百貨公司專櫃花6000多塊,買了衣服和裙子送給朋友,幾天後朋友要求退貨,但店員發現衣服上有烤肉的異味和穿過的痕跡拒絕退款,讓賴小姐覺得很沒面子,居然天天到專櫃舉牌抗議。

  滿臉怒氣的賴小姐,舉著牌子,上頭寫著「衣服有瑕疵拒絕退錢」,「服務態度惡劣」。她抗議的地方就在百貨公司內,十分的顯眼,樓管前來處理,賴小姐理都不理。原來她日前到專櫃花6000多塊買衣服,送給朋友穿,但朋友事後帶著衣服來專櫃要求退貨,店員發現衣服有問題,拒絕退款。不給退貨讓賴小姐覺得很沒面子,天天舉牌抗議,店家不堪其擾報警處理。

  實際到這間女裝專櫃,講到這個抗議的賴小姐,店員也很無奈,店員拿出同款衣服說,賴小姐眼見無法退貨,還是拿走了衣物,而消保官說,實體店面的買賣,並沒有所謂七天鑑賞期的規定,只有物品出現瑕疵時,才可以要求換貨,就算有糾紛,也可以到消保機關投訴。舉牌抗議不但無法解決問題,賴小姐拿東西亂丟店員,還可能吃上傷害官司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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