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家門口前,如果沒被劃上紅黃線,屋主就自行放置"請勿停車"的告示牌,可能涉嫌恐嚇,會違法遭罰!之前曾經發生,民眾把家門口擺放禁止停車的告示牌,不讓別人停車,甚至還發生爭執,或者自行劃紅黃線,還打電話向警方告發,讓被檢舉的民眾很生氣,因為這紅黃線,根本是屋主自己畫的,並不合法。
車庫前寫著大大的"請勿停車",或者,擺上告示牌,不讓其他車輛停放,注意了喔,如果家門前,本來就沒有劃上紅黃線,屋主就不能自行放置請勿停車的告示牌,阻擋其他車輛停放,這可能會涉嫌恐嚇罪,最重可處兩年有期徒刑,而且房屋建築物,如果不是提供當停車場使用,屋主卻自行更變,當成車庫,反而會涉嫌違反《建築法》,最高可開罰30萬元。
之前還曾經發生,有屋主為了不讓人停車,自行劃上紅黃線,還告發對方,引起車主不滿,認為這根本不合法怎麼能告發,警方也表示,如果停車車輛影響住戶進出,應該要通知附近派出所員警,請車主進快移車,而不是自行擺告示牌畫標語,甚至放盆栽畫紅黃線,嚇阻別人停車,這不但會涉及刑法還可能吃上罰單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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