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俐吟 葉子杰 報導 / 台北市
立法院趕在5月31日,通過刑法修正案,將酒駕致死者刑度,提高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新法得在公告後才能生效,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的詹震山,適用舊法規定,最高只能判處7年有期徒刑。
酒駕撞死台大女醫師的詹震山,39歲,是汽車業務,酒測值高達0.56,當時他喝得醉醺醺,開著黑色轎車,行經土城中央路大安路口,先擦撞路邊計程車,在撞上分隔島,甚至以時速80公里,撞上過馬路的曾御慈,曾御慈宣告腦死,詹震山被以酒駕致人於死罪送辦。
雖然5/31,立法院通過刑法第185條之三及之四條文修正案,將酒駕致死刑度,從1年以上7年以下,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,但新法得在公告才能生效,也就是說,詹震山最高只能以舊法判處7年有期徒刑,一條生命就此離開,親人朋友,又心痛又恨得牙癢癢,但重重舉起輕輕放下,最高判七年,酒駕者不痛也不癢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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