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05/29 12:00

賣凶宅還狡辯 屋主詐欺罪判刑

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  新北市一名紀姓女子,六年前買下三樓公寓,事後卻發現是凶宅,前屋主賴姓男子卻堅稱不知情,但老鄰居踢爆,說這前屋主早就知道了,擺明說謊,刻意隱瞞凶宅出售,台北地院認定是詐欺罪,判處賴姓男子,六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36萬元。

  這棟公寓三樓,六年前,被依625萬,賣給了紀姓女子,等到要再轉手賣出時,紀姓女子卻發現,這買來的公寓,竟然是凶宅,當初賣房子的賴姓男子,矢口否認,還堅稱完全不知情,但住在一旁的鄰居看不下去,跳出來戳破他的謊言,怎麼可能不知道?派出所都有來處理房子都曾燒炭過怎麼可能沒問題?痛罵賴姓男子說謊,直接戳破他的謊言。

  台北地院認為,賴姓男子刻意隱瞞凶宅,已經夠誇張了,賣出之後,他還嘴硬不肯認錯,態度十分惡劣,依造詐欺罪,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,可得易科罰金,但罰鍰從一天的一千元,增加為一天兩千元,總共要付36萬,才可以免除牢獄之災,房仲提醒民眾,買房之前停看聽,才是最重要的,房仲多問鄰居多問附近資深房仲,多問多打聽,了解多一點,風險就少一點,也免得花了錢卻買到不想住的房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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