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/05/28 12:00

修法重懲"酒駕肇逃" 至少關1年

李若慈 王永秦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酒駕肇事,將要重罰,立法院最快禮拜五修法通過,酒駕肇事致人死傷原本可處六個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將加重為最低一年,最高七年,而且如果酒駕肇事逃逸,也要面臨一年以下的刑責。

  撞死消防隊隊長,酒駕男子黃鴻修,醒了,才知道犯下大錯,對被害家屬來說,這對不起,有用嗎?更多可惡的酒駕案例,是完全不當回事,林克穎撞死送報生,惡劣逃跑,還不肯賠錢,現在,立法院準備修法,立委黃偉哲,從現行法令6個月以上,5年以下有期徒刑,加重,酒駕肇事致死傷,將面臨1年以上,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還有肇事後逃逸,也是問題,就算沒造成傷亡,未來肇事逃逸也將面臨1年有期徒刑,朝野協商有共識,修正酒駕相關法條,預計最快禮拜五就能通過,酒駕至人於險境,等同於犯罪,只希望重罰,能真正遏止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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