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意外發生在今年四月,張姓騎士行經台北市民權東路和龍江路口時,他因為速度太快,緊急煞車,瞬間人彈飛了出去,壓死正過斑馬線的林姓老翁,被遭依過失致死判刑半年,賠償266萬,這也是第一次沒禮讓行人發生意外,還被判刑的案例。
肇事的張姓騎士,邊說邊用手筆劃,意外發生時緊急煞車的情形,自己騎車騎的太快,沒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,雖然及時煞車,但意外還是發生了,張姓男子,真的很後悔,就因為自己沒有禮讓行人,被依過失致死判刑半年,而且還要賠償266萬。
還原當時的情形,張姓男子騎車,車速很快,遇上紅燈緊急煞車,但卻整個人彈飛出去,壓死正在過斑馬線的林姓老翁,賠錢事小,但鬧出了人命,卻是揹負一輩子良心譴責,張姓男子,騎車開車,除了看交通號誌之外,碰到斑馬線時,應該先放慢速度,禮讓行人尊重行人的用路權,搶快違規,只會造成更多意外,賠上更多寶貴生命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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