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俐吟 詹維耕 報導 / 宜蘭縣
宜蘭一名黃姓婦人,涉嫌唆使乾弟黃姓軍人謀殺親夫,高院依家暴殺人罪,判她無期徒刑,而黃姓軍人,也早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。但受害者家屬,對判決相當不滿,認為應該判處死刑。黃姓婦人眼眶泛淚,哭喊著,自己沒有殺人,但高院依家暴殺人罪,將她判處無期徒刑。
2011年,當時30歲的已婚黃姓婦人,和19歲的乾弟黃姓軍人,發展出不倫婚外情,為了丈夫的保險金千萬房產,黃姓婦人用結婚和80萬元當代價,唆使乾弟,在浪漫情人夜,夥同友人殺害丈夫,但不只黃姓婦人,被判處無期徒刑。
狠心殺人的黃姓軍人,依照軍法是唯一死刑,但他卻因為當時未滿20歲,學歷又低,心智不成熟,判無期徒刑定讞,這結果家屬不能接受,一邊說自己沒做,一邊覺得判的不夠重,但殺人卻不用償命,家屬不服要上訴到底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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