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青佩 張春峰 報導 / 台中市
台中市警局,為了防詐騙,有了新政策,只要轄區內成功阻止詐騙,超商店員或是銀行行員就能獲得最高5萬元獎金,但是相對的,如果有50歲以上長輩,遭詐騙超過1百萬元,調查發現員警未盡到宣導責任,就會被記過處分,公告一貼出,有基層員警私下透露,這制度根本就是有瑕疵。
宣導防詐騙警察站在第一線,不只自拍廣告,還有員警大膽KUSO邊唱邊跳,歌詞句句唱進心坎這麼努力宣導,就是要民眾醒一醒,不要再當肥羊被詐騙集團宰割,但在台中,卻有員警因為防詐騙宣導不夠,被記過處分。
原來台中市警局有新政策,防詐成功超商店員或是銀行行員,有最高5萬元獎金,但是一旦有50歲以上長輩,被詐騙超過1百萬元,員警就得面臨懲處,同樣是防詐騙,基層員警感嘆,怎麼賞給別人,卻罰在自己身上,雖然今年一到八月,台中市詐騙案件,降低百分之25,但基層員警壓力大,都怕民眾配合度低,一旦有人受騙,就得自己倒楣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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