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3/13 12:00

護母殺家暴父 男大生判8年6個月

謝忠義 報導  / 彰化縣

  去年九月,彰化發生兒子殺爸爸的人倫慘劇,23歲的男大生,十多年來,受不了父親長期酗酒,對母親家暴,連砍父親23刀,導致54歲的父親慘死。法官認為,男大生從小受家暴影響,造成人格偏差,考量他的犯罪動機,以及自首悔過,再加上親友、同學都為他求情,因此只判8年6個月的刑責。

  男大生的母親,為了保護兒子,痛哭向警方下跪求情,因為兒子為了保護她,親手殺死爸爸。媽媽緊緊抱著兒子,深怕他被警方帶走,這是去年九月,發生在彰化的殺父案。

  男大生犯案後到警局自首,這些日子他寫了好多懺悔信。他說父母爭吵、離家,讓家庭破碎,自己卻沒有選擇愛與包容,終結傷害,反而燒盡自己的靈魂。還說為恐懼溢滿心頭,原本期盼能夠解救母親,不要受到暴力對待,卻遭母親斥責,因為「我的身體留著父親的血」。

  字字句句讓法官看了也揪心,認為男大生從小活在家暴陰影下,導致人格偏差,為了保護母親才會做出傻事,再加上媽媽、姐姐和同學都為他求情,法官從輕發落只判八年六個月。鄰居雖然同情,但還是認為,殺爸爸是弒親之罪,判八年半太輕了,而何姓一家人,現在也已經搬走,離開傷心地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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