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3/31 12:00

涉徵地弊案 張燦鍙判刑3年喊冤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,因為涉及道路徵收弊案圖利前議長黃郁文,遭最高法院判決三年有期徒刑定讞,對於判決結果,張燦鍙出面喊冤,說沒有收錢,也沒部屬指他有交代指示,只採不利他的證據判決,讓他很不平。

 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,站上發言台,一開口就先跟大家道謝,面對多年來官司的纏訟,大家依舊對他支持,他很感動也無奈的表示,民國87年擔任市長期間,因為道路徵收,圖利前議長黃郁文一案,高院更三審判他3年定讞,今年78歲的張燦鍙在發監服刑前,出面為自己喊冤。

  打起精神為自己辯護,他說他並沒有收錢,也沒有部屬說,有接到他的指示,面對這樣的判決真的很不服,法官判決所採用的證據,遭到律師團質疑,也表示,要繼續為自己的清白,抗爭到底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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