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4/17 12:00

貪汙定讞28日發監 張燦鍙猛喊冤

邱薇而 黃瑞麟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和前台南市議長黃郁文,因貪汙圖利罪同案分遭判處3年、4年定讞,台南地檢署已經通知張燦鍙四月28日到案執行,不過張燦鍙召開記者會大喊冤枉,會繼續尋求司法救濟,但強調會準時到士檢報到。

 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,因為道路徵收捲入,貪汙弊案,纏訟超過八年,現在結果出爐,被最高法院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定讞,即將在這個月28號就要執行,但張燦鍙要入獄前大喊冤枉,痛批法官不採信對他有利的證據。

  強調沒有違反行政命令,徵地案也是先通過,才有人頭才去買地,法官強調的先買地,再通過徵地案的串通圖利之說,先後時間不服。距離入監只剩10天,張燦鍙表示會提出再審、非常上訴等司法救濟途徑,但強調,他還是準時到地檢署報到,面對司法判決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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