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6/02 23:00

無罪?判決!(上)

陳汎瑜 蕭凱堯 張書銘 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明明無罪、卻被判有罪,罪名是性侵、還得坐牢四年,這是今天華視新聞雜誌「封面故事」,我們要為您報導的一段無法重來的人生。這不是電影情節,而是今年41歲、有家、有孩子的陳龍綺,親身經歷的真實事件。4年前的某個晚上,陳龍綺因為和友人喝酒、意外捲入一起性侵案件,儘管他不斷喊冤,卻因為當時臺灣DNA檢驗技術不夠精準、再加上判讀有誤差,最後被法官定罪,判刑四年。陳龍綺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,帶著妻子和兩名年幼的女兒,展開大逃亡,甚至還因為、恐懼憂慮、罹患了「恐慌症」。2013年,陳龍綺向「冤獄平反協會」求助,義務律師代他、聲請再審,透過最新的DNA證據,終於還他清白。「無罪?判決!」系列報導,第一集我們帶您來看,一個海產店老闆、淪為性侵犯的冤枉人生。

  轉進台中市北屯區的巷道裡,熟悉景象再度出現。拉下鐵門的這一戶,正是四年前,陳龍綺和友人共同的租屋處,也是當年性侵事件的案發地點。時間拉回2009年3月25號凌晨,當時陳龍綺正在台中租屋處休息,打算稍晚去接妻子下班。但謝姓友人突然帶著陳姓和林姓兩名男子,上門邀約喝酒,還打電話找來兩位年輕貌美的傳播妹、坐檯陪酒助興。

  在酒精的刺激下,現場逐漸失控,陳龍綺看見友人和傳播妹走進房間,以為雙方事先談妥,於是離開租屋處去接妻子下班,但哪知,隔天警方告訴他,兩名傳播妹報案,指控遭人下藥性侵。

  案件發生後,陳龍綺起初以證人身分出庭,說明當晚情況,但不料案情急轉直下。刑事局鑑定其中一名女子衣物,所採集到的混合型檢體,結果鑑定報告指出,「不排除」有陳龍綺和另外兩名男子的DNA。這項結果讓陳龍綺的妻子震驚錯愕,更無法理解。

  性侵兩名女子,到底誰犯案?受害人指稱,當時她們陷入昏迷沒有記憶,而在場的林姓和謝姓男子坦承和女子發生性關係,遭法官判刑確定,但陳龍綺從頭到尾都喊冤,堅持清白,雖然在場朋友指證,陳龍綺的確是提早離開,但法官沒有採信,根據DNA報告,三審判定陳龍綺犯案,處四年有期徒刑。

  陳龍綺是屏東人,19歲離家打拚,在台中經營一家海產粥店,人生才正要平順開展,一夕間他卻淪為人人喊打的性侵犯,他心中充滿氣憤和無助。法官宣判後,陳龍綺忍痛把店面頂讓,決定帶著全家人連夜展開大逃亡。

  開著小貨車,擠著一家四口和全部家當,他們度過一段流離失所的冤苦日子,最後落腳在高雄,被通緝八個月,這是陳龍綺生命中最痛苦的記憶,他罹患恐慌症,還差點走上絕路。在最困頓的時候,陳龍綺瘦了十公斤,頭髮也白了,但妻子、母親、和女兒讓他撐了下來。

  想找出真相,為自己平反,去年陳龍綺在網路上發現冤獄平反協會,於是鼓起勇氣向協會律師求助,也終於找到一線生機。原來,四年前刑事局檢驗DNA,是採用17組基因位比對,當面對二人以上的混合型檢體時,可能無法判讀出真正的行為人,更存在誤差,台灣法醫界專家李俊億就指出,以全臺灣男性來估算,大約有一萬一千五百人和陳龍綺會有相同的檢驗結果,

  其實當年只要法官進一步向刑事局專家查問,就能證明本案誤判,但三審總共11位法官,卻都以孤證認定陳龍綺有罪,可以看出這起案件中司法的疏漏。辯護律師為陳龍綺申請再審,法官同意以最新技術重驗DNA,透過23組基因型別重新比對分析,終於排除陳龍綺涉案。2014年3月26號,歷經1490個含冤待雪的日子,陳龍綺無罪確定,站在台中高分院前,這一天陳龍綺擁抱著律師激動得哭了,因為他終於可以告訴女兒,爸爸不是壞人。

  根據刑事補償法,陳龍綺被冤判沒有服刑,所以沒有任何補償金,但四年來一家人承受的痛苦,誰能還他們公道?現在陳龍綺一家人定居在高雄,經營一家小小的飲料店,儘管從早上七點妻夫倆得忙到晚上,但再苦,他們都笑著面對。未來的人生他們得重新起步,從頭再來,但走過重重劫難擺脫痛苦和陰霾,他們更清楚感受到,家人是彼此最溫暖的力量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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