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/06/11 18:58

林克穎須回台受審 台英引渡首例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  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潛逃回英國,照樣被逮,剛剛英國地方法院引渡庭做出判決,林克穎必須得引渡回台,接受台灣的司法判決,雖然林克穎辯護律師再三強調兩國沒正式外交關係,台灣司法審理程序有瑕疵,但英國法官不想把這件事泛政治化,正式承認台灣法院判決的效力,也創下英國和台灣引渡罪犯的首例,有助台灣以這件案例爭取向其他無邦交國家,引渡在逃嫌犯或罪犯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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