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品鑫 蕭鈺燁 報導 / 台中市
五月份,台灣體育大學一名男學生,不滿女友提分手,持水果刀潛入女友家,最後竟然殺死了女友阿公,女友父親也被刺成重傷,一審判決出爐,法官認為男大生年紀輕,沒有前科,判處無期徒刑,全案還可再上訴。
今年五月,台灣體育大學林姓男學生,不滿交往多年的女友要分手,持水果刀潛入女友家談判,竟將前來勸阻的女友阿公狂刺四刀,導致阿公慘死,女友父親也被他砍殺成重傷,台中地院一審判決出爐,法官認為男大生年紀輕,也沒有前科,沒有判處極刑之必要,因此判無期徒刑,可以再上訴。
今年五月20號,就讀台體大的林姓男大生,在砍殺女友家人後,快速逃離現場,警消獲報趕來,發現女友的阿公胸部被砍了四刀,而且刀刀見骨,送醫仍然不治。阿公被殺死,女友的爸爸也被砍成重傷,男大生殺人的理由,竟然只是不滿女友要求分手。台中地院一審結果出爐,判處無期徒刑。
無期徒刑可以二審上訴,不過法院宣判時,男大生沒有情緒,面無表情,他的父親難過的說,籌了50萬賠對方喪葬費,也下跪道歉,還是無法得到原諒,對於判決結果,被害人一家沒有回應,鄰居也很低調,只說希望一切歸於平靜,讓司法公平判決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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