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月光污染案 僅開罰300萬!

古芙仙 徐靖壹 報導  / 高雄市

  高雄日月光半導體工廠違法排放強酸金屬廢水汙染後勁溪,檢方起訴五名被告:包括處長、廢水組主任、三名工程師。高雄地院經過九個月調查,上午審結宣判處長和組長,分別被判一年四個月與一年六個月徒刑,緩刑4年;其中一名工程師無罪;另外兩名緩刑五年。而日月光高雄工廠被依《廢棄物清理法》

和「流放毒物罪」,開罰3百萬。

  記錄片《看見台灣》不只看見美麗,更看見被廢水染紅的高雄後勁溪的哀愁。排放金屬水毒害河流的高雄日月光被追著罵,喧騰一時。檢方起訴廠務處長、廢水組主任、工程師等共五人,經過九個月調查,終於審結宣判。廠務處長蘇炳碩判一年四個月;廢水組主任蔡奇勳一年六個月,緩刑4年;廢水組工程師游志賢一年十個月;劉威呈一年八個月,緩刑五年;何登陽無罪。另外,日月光高雄廠被依廢棄物清理法流放毒物罪,開罰300萬元。

  去年10月1日,日月光高雄廠連續十二小時違法排放強酸、重金屬廢水5194噸,危害下游940公頃的農田。毒蔬菜沒人敢買,農民叫苦連天。而董事長張虔生和副總林顯堂最後因不知情,獲不起訴處分。現在所有被告都是緩刑,加上開罰300萬,對國際知名大廠日月光來說,可能是九牛一毛;日月光能從中吸取教訓嗎?毒害台灣,毒害高雄,日月光得到這樣的懲罰後,是否未來真的能警記教訓?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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