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慧娟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11月29日投票日,你要上班嗎?其實這一天依法規定為放假日,台北市勞動局今天(20日)表示,雇主若是徵得勞工同意於當天上班者,應加倍發給工資。
勞動局指出,11月29日(星期六)是103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,當天為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放假日,具有投票權的勞工,當天應放假1天,工資應由雇主照給。
同時,雇主若在不妨礙勞工投票的前提下,徵得勞工本人同意於當天上班,則應加倍發給上班工作時間的工資。
由於投票權僅限於投票當天行使,性質與一般休假日(國定假日)不一樣,當天的假日不能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當天出勤者,應加給其工作時間工資,而且不能妨礙勞工投票。
勞動局還提醒民眾,若對選舉日仍有放假或工資給付等相關問題,可撥打諮詢專線1999轉7015至7019、3325、3327、3349詢問。
(圖片翻攝自網路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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