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院撤銷魏應充交保 得重新裁定!

高院撤銷魏應充交保 得重新裁定! | 華視新聞

綜合報導  / 台中市

跑不掉的!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因黑心油案,上周獲得彰化地院裁定以1億元交保,引發彰化地檢、民眾不滿!彰化地檢更向台中分院提出抗告,要求裁撤交保裁定。今天(2日)台中高分院剛裁定撤銷交保,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!

頂新公司魏應充等詐欺案交保抗告新聞稿

本院104年度抗字第52號裁定,主文:原裁定撤銷,發回臺灣彰化地方法院。

理由略以:

一、本案件案情複雜,被告計八人,人數眾多,而任職在「頂新集團」相關企業得為本案證人員工又不在少數。原審在未訊問全部證人情況下,認定被告魏應充等四人已無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,准予具保停押,尚嫌速斷。

二、本案為侵害公眾財產、身體法益甚鉅之犯罪,具有高度公共利益。本案被告魏應充等人經檢察官以犯60次詐欺取財、2次販賣攙偽食品(修法前)、79次加重詐欺、1次販賣攙偽食品等犯罪予以提起公訴,有檢察官起訴書在卷可查,被告等人犯罪次數眾多,面臨重典之追訴,又在侵害社會公益、治安嚴重情況下,如為被告等人不利益判決,被告等人即有逃亡、串證之高度可能性,應為合理之判斷。原審為具保停止羈押裁定,是否具有防止逃亡之拘束力,具保金額是否適當,仍有考量空間。

圖片來源:翻攝自網路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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