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航.華航員工 勞檢"超時工作"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勞動部專案檢查國內航空運輸業工作時間,十五家業者有八家違法九項,其中,復興、中華航空都違法超時工作(未發現機師超時);除了要求各家航空公司改善,每項違法可各罰二萬至卅萬元。另台北市勞動局表示,本月四日復興航空班機發生空難後,曾於隔天向勞動局通報,多達四百名復航員工需加班或停休上班處理空難,但因提供資料不齊全,該局要求在本月廿五日前完成補件,否則將依法開罰二萬至卅萬元。

二月四日空難當日,勞動部配合春安,會同縣市主管機關檢查航空業工時。職業安全衛生署代理署長張金鏘表示,航空業工作性質特殊,例如國際線航班長途飛行,不可能下機,但可在機上休息艙休息,並不違法;若是短程的國內線,機組在地上待命也應計入工時。

勞檢結果未發現機師超時工作,但復興航空和中華航空兩家都因為讓員工單日工作超過十二小時,違反勞基法。負責勞檢的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長鄒子廉說,勞檢處與復興航空兩造在機組人員「地面停留」是否納入工作時間,產生認知差距。班機降落後,國內線機組人員通常待在機場內,準備下一班別起飛,這段時間未能離開機場,仍受公司的指揮監督,勞檢處因而將地停時間也列入工時。

復興航空表示,空服組員的飛時、工時、休時安排與其他國籍航空都一樣,完全遵守民航局規定,應是勞動部採認的工時標準不同,才被認定違法,對此「深表遺憾」,將申訴。另外,針對台北市勞動局提出限時補件加班,也將在時限內申請。

華航則強調,航空公司空勤組員和一般行業不同,勞基法也同意勞資雙方可另定工作時間,目前正與空勤組員協商工時,依法提供優於法令規定的足夠休時及輪休,若遇上天候等不可抗力,客艙組員排除輪休工時仍超過十二小時,會給一千元補償;威航航空和台灣虎航這兩家國籍廉航也像難兄難弟,都未依規定訂立工作規則且報請主管機關核備。

違法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的有:中興航空、大鵬航空、凌天航空和群鷹翔國土資源航空。中興航空還因為未定期召開勞資會議,成為唯一被查到違法兩項的業者。此外,另有卅四家外籍航空公司在國內設置分公司,勞動部今年也將針對地勤人員進行勞動檢查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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