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CA工傷案一審 判賠5.6億元

詹維耕 吳權原 報導  / 新北市

還記得15年前的RCA汙染案嗎?當年RCA刻意引滿汙染事實,造成一千五百多人罹患癌症,四百多人陸續死亡,員工集體求償24億元,如今一審終於宣判,接手RCA的「美商奇異公司」,和法商「湯姆笙」公司要賠償5億六千萬。但事隔多年,受害員工好無奈,因為就算贏得官司,也換不回健康。

國內最大的環保工傷案件,也就是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汙染案,官司延宕15年,今天終於一審宣判,台北地院判決,接手RCA的美商奇異公司和法商湯姆笙公司,需賠償5億六千萬。當年曾經風光一時的RCA,員工人數高達八萬人,但是因為資方刻意引滿汙染事實,造成一千五百多人罹患癌症,四百多人陸續死亡,員工集體求償24億元,但是就算贏得官司也換不回健康。

當年因為RCA而受害的員工聚集在法院門口,等待判決,這場從2001年開始的訴訟,十一年的時間才有了一點點進度。RCA汙染案是國內爆發過最大的環保工傷案件,民國59年美國家電第一大廠RCA來台設廠,員工一度達到八萬多人,甚至還被政府評鑑為外銷模範工廠,不過工廠生產過程中的有毒溶劑汙染地下水,和員工有直接接觸,廠方惡意隱瞞。事件爆發後,RCA迅速從台灣撤廠,工廠員工一千多人罹患癌症,所在地也成為永久汙染地。

將近三十年的時間,陸續有四百多人相繼過世,自救會抗議陳情提出訴訟,但就是得不到實質的回應。RCA早就關門,員工跨海求償24億,法院雖然進入審理,但是對於受害員工來說,十多年的毒害影響不僅是這一人的生命,還有好幾世代的汙染。如今法院判賠五億六千萬,有的人因為罹患癌症,根本等不到賠償,金錢的多寡只是公理正義的勝利,卻換不回健康的人生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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