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雋凱 綜合報導 / 嘉義縣
愛好打扮的男子蕭宏吉(28歲)去年2月沒錢繳房租,遭房東趕出門,凌晨時帶著尖刀,佯稱叫計程車到嘉義太保市,途中搶劫女運將,更用尖刀刺殺心臟及頸部,運將雖逃出車外,但送醫仍不治,最高法院日前依強盜殺人罪判決蕭男無期徒刑確定。
【愛慕虛榮 前年搶金項鍊】
當時檢警追查發現,蕭宏吉高中時期誤交損友,畢業後打零工,生活沉溺電玩及吸毒拉K,因此日夜作息顛倒,白天無法正常上班,但愛漂亮、喜歡穿名牌花大錢治裝的他,2013年就因為缺錢,犯下金項鍊搶案,父母為此勸導他,他卻憤而離家出走,在外租屋。
【積欠房租 尖刀搶劫刺殺女運將】
2014年2月,蕭男積欠房租,房東要求搬離,同年月26日凌晨4時許,蕭男帶著全長34多公分的尖刀,在嘉義市後火車站,佯稱叫賴姓女運將(58歲)所開的計程車,前往太保市,但蕭男目的是要搶劫女運將。
途中,蕭男一度遲疑,最後仍決定持刀搶劫,賴女拚命護住腰圍上的皮包,反而遭蕭男刺殺心臟和頸部,賴女雖逃出車外,經人發現送醫,仍因失血過多,傷及內臟死亡,蕭男則奪車逃逸,事後警方依監視畫面、車內指紋將蕭男逮捕到案。
【判賠363萬 無期徒刑確定】
蕭男到案,僅坦承部分犯行,表示後悔,對不起家人,願意接受法律制裁,也寫信跟被害人家屬道歉,但遭受嚴重傷害的被害人家屬拒絕,但基於醫學鑑定,認為蕭男仍有教化的可能,法院判決蕭男無期徒刑確定;全案民事部分,今年4月,嘉義地院判決蕭男須賠償死者丈夫、女兒共363萬餘元。
(圖片來源/翻攝畫面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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