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08/25 14:35

女罵人老鼠! 法官判「表達感受」不犯法

女罵人老鼠! 法官判「表達感受」不犯法 | 華視新聞

黃益源 報導  / 高雄市

高雄市左營2名林姓同學,今年2月在校園內因踢球糾紛,雙方家長爆發口角,其中林姓男家長罵另一名林姓女家長「瘋女人」,林女回嗆「你就是一隻老鼠」,兩人因此互告對方公然侮辱。不過最後高雄地檢署認定罪證不足,今(25日)對2人不起訴。

檢方表示,雖然林男罵「瘋女人」,但現場無其他證人聽見,因此將林男不起訴;而林女則表示,林男原本跟老虎一樣在咆哮,但她先生到場後,林男竟安靜下來,跟老鼠一樣,才說他是老鼠。檢方指出,雖然在場其他家長有聽到林女罵林男「老鼠」,但林男態度確實在對方丈夫到場後驟變,因此檢察官認定,雖被林女嗆「老鼠」令人不悅,但這句話主要是「表達主觀感受」,非侮辱性謾罵,因此也將林女不起訴。(資料合成圖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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