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益源 報導 / 台北市
長庚大學一名李姓助理教授,被妻子指控,與黃姓女國中生通姦,並求償100萬元。
李妻表示,該名黃姓女學生明知先生在2008年結婚,卻仍與李男通姦。她指出,2011年間,她發現黃女傳給老公的簡訊中有「真的好想你」等字眼。當時,為了讓2個小孩有完整家庭,僅要求李男不要再與黃女往來。
沒想到2013年,李男赴美國出差時,竟在美國與黃女通姦,返台後,還在日記寫到撫摸黃女大腿等過程,李妻發現後決定捉姦,並於2013年10月,在家中發現丈夫與黃女嘿咻,當場報警捉姦。
法官表示,因李妻僅能證明黃女與李男發生1次性行為,依通姦罪判李男與黃女4個月,刑事部分,由於李男已先賠償妻75萬元,2人獲緩刑2年;民事部分,法官認為2人通姦屬實,侵害李妻權益,今(25日)判2人須賠償李妻25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(資料圖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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