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益源 報導 / 基隆市
基隆市1名26歲吳姓男子,因得知友人財物遭到私吞,就找了幾個人當街把相關3男擄走,並帶到一處洗車場內凌虐。
3男被脫光衣褲、上手銬腳鐐,隨後吳嫌等人就拿出開山刀、鯊魚劍等刀器揮舞威嚇,更拿瓦斯噴嗆說「燒你LP(生殖器)!讓你不能人道!」、「要將你斷手斷腳,要殺死你,不打算讓你走」等話。3人被惡嫌等人輪番毒打、電擊,更被瓦斯噴槍火燒下體,受盡恥辱持續18小時,直到3人承諾歸還私吞的財物才獲釋。
檢方在今年6月對施暴2男,依「妨害自由」罪嫌起訴。日前全案更經法院審理,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,將吳男等2人,各處6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18萬,可上訴。(圖片非當事人/翻攝網路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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