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09/09 15:50

「快槍俠」!這8分鐘讓他被判刑……

「快槍俠」!這8分鐘讓他被判刑…… | 華視新聞

李羽蝶 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這8分鐘的時間,讓男子被法官認定有性侵女子的行為,只因為時間太短! 去年1月間新北市一位廖姓酒店經紀人,帶喝醉的酒店小姐美美(化名)回住處進而性侵,全程僅8分鐘結束。美美酒醒後發現內褲被脫一半,憤而提告。法院認定如果是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,不會只有8分鐘,判男子3年6月徒刑。

法院判決書指出,去年1月29日,美美因陪客人外出、喝茫,打電話回公司求助,公司請廖男接美美回家。凌晨3時42分,廖帶著美美回到租屋處,美美一回到家倒頭就睡,廖男卻趁美美無意識時性侵,隨即於50分離開,他在短短8分鐘內,完成開關門、脫褲、性侵。美美酒醒後驚覺褲子與內褲被脫到一半,打電話詢問朋友後決定提告。對此廖男辯稱你情我願,但是法官認為如果是兩情相悅下發生性關係,不會只有8分鐘,可見廖男當初是慌忙逃離,於是認定廖男趁機性交罪成立,判刑3年6月。(示意圖/非當事人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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