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高雄市
中華電信六年前租下高雄一戶民宅,瞞著住戶偷裝行動電話基地台,兩年多後被發現才拆除,住戶王信偉等九人以健康恐遭侵害提告求償,因無法證明基地台電磁波有害人體吞敗,王信偉愈挫愈勇,以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精神苦讀法律,後來改以「侵害住戶居住安寧」再提告,日前二審認定偷裝的基地台確已造成住戶恐懼與壓力,妨害居住安寧,判中華電信須賠二十二萬五千元定讞,創下電磁波侵害住戶判賠的首例。
告營中華電信的住戶王信偉表示,中華電信跟十樓住戶簽租約偷裝基地台,三點五坪大的房間月租高達兩萬三,「簡直是租帝寶!」
王信偉說:「剛開始以為我們是追求正義,法官會同情我們,但官司一打才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。」因此他發憤利用下班時間苦讀拿到空大法律系學士學位,參考「民法之神」、前大法官王澤鑑著作後,改主張「居住安寧」人格權受侵害而獲判勝訴。
中華電信代理發言人何旭輝昨對判決結果說:「深表遺憾,會依法提再審。」中華電信表示,當地向來對基地台抗爭十分激烈,為改善通訊品質,近年持續尋覓適合設台地點,但都遭當地民眾反對。中華電信強調,該案有經屋主同意,才在屋內架設基地台,後續會再和民眾積極溝通。
(圖片來源/翻攝畫面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讀者迴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