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1/20 18:00

「不陪買PIZZA」 女友自殘不成殺死男友

「不陪買PIZZA」 女友自殘不成殺死男友 | 華視新聞

蘇雋凱 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新北市去年8月颱風夜,一名女子潘盈真(25歲)與男友張朝傑(29歲)為了外帶PIZZA起口角,張男憤而決定搬離同居處,潘女聲稱她當時拿出兩把水果刀準備自殘,但男友卻抓住她握刀的手,猛刺自己自殘致死,但法醫鑑定報告卻指出因兇刀僅長10公分,若張男自殘是無法造成深達12公分的傷口,應是潘女握刀殺人,戳破張女謊言,新北地院考量潘女案發後自首,依殺人罪判她處12年,可上訴。

【女友不陪外帶PIZZA 口角刺死男友】

潘女和張男在新北市永和區租屋同居,去年8月7日蘇迪勒颱風襲台當晚,張男不滿潘女不與他一起去外帶PIZZA,而在拿回PIZZA後,與潘女發生爭吵,張男於是整理行李要分手,搬離2人住處,潘女聲稱她當時從廚房拿出兩把水果刀,準備自殘,張男見狀勸阻,並說:「妳不要傷害妳自己,如果要傷害妳自己,那就傷害我好了!」便抓住她的手腕,朝自己身上刺。

潘女稱她當時有反抗,但張男拉著她的手,力氣太大,她無法掙脫,便一刀刺向張男左胸,她見張男倒地,擔心貓來舔血,或碰到刀而受傷,因此先把雙刀放入廁所馬桶內,再替張男止血,眼見血流不止,於是連忙撥119求救,但張男仍送醫不治。

【辯對方自殘 傷口太深戳謊】

但新北地院勘驗大樓樓層入口監視畫面,只見要離去的張男盛怒下先丟擲衣物,完全不理會潘女拉扯,而潘女持刀自殘,威脅張男不能離開,雖監視器未拍下張男被刺畫面,但法官認為,以當時的氣氛,很難想像張男能從憤怒,立即轉變成柔情對待潘女,說出:「妳不要傷害妳自己…」的話語。

此外,若如潘女所言,張男只要阻止潘女自殘即可,豈會萌生死意,反使勁刺向自己?且潘女也可鬆手,放掉刀子,張男便不會刺死自己。

此外根據法醫研究所鑑定,若張男是與潘女搶刀自刺,以刀長10公分的水果刀,是不會造成深度達12公分的傷口,法院因此認定潘女殺人,但考量潘女在報案時即向警消坦承刺傷張男,屬於自首,且認為潘女應已對造成男友慘死的悲劇悔恨,故依殺人罪判刑12年;尚可上訴。(圖片來源/翻攝畫面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華視新聞 Facebook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