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花冠被控收賄 最高法院判無罪定讞

張花冠被控收賄 最高法院判無罪定讞 | 華視新聞

陳詩璧 綜合報導  / 嘉義縣

  嘉義縣長張花冠因在立委任內,向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案中,涉嫌向得標廠商收賄三千萬,先前一審、二審均判無罪;今(28日)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判張花冠無罪,全案定讞。

  嘉義地檢署認為2013年張花冠在擔任立委時,以協助廠商取得土地設定,疑收受廠商賄款,且用他人帳戶提領,當時以貪污、洗錢等罪起訴。但從一審、二審到最高法院,都判定張花冠無罪。

(翻攝張花冠臉書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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