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建邦 報導 / 嘉義市
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縣府辦理環保和垃圾車採購案中,涉嫌收賄782萬元,高雄地檢署依貪污、洩密和圖利罪起訴張花冠姐妹及行會廠商等21人,經過三年半審理,上午宣判,依16個洩密罪判張花冠2年6個月徒刑,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,判1年8個月,妹妹張瑛姬判10年,張花冠表示相當憤怒不服,會上訴到底。
嘉義縣長張花冠氣憤難平,原因是三年半前,檢調大規模搜索縣府,懷疑她在縣府辦理環保和垃圾車採購案,涉嫌收賄782萬,高雄地檢署依貪污洩密圖利罪起訴,張花冠姐妹和行賄廠商等21人,上午宣判依16個洩密罪,判張花冠2年6月,得易科罰金,另外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,判1年8月,不得易科罰金,妹妹張瑛姬依洩密罪判10年,合議庭認定,張花冠因覺得標案評選委員核定過程無聊、瑣碎,就任意將核定評選委員權限,授權給非嘉義縣政府機關編制人員的張瑛姬,將評選委員洩漏給有意投標的廠商,讓廠商從中勾選,藉機從中收取回扣。對於結果,張花冠表示會上訴到底,捍衛自己的清白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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