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羽蝶 報導 / 台北市
藝人王靜瑩前夫陳威陶,被控與前女友的胞兄陳啟弘,聯手侵占光輝醫學董事長、精神科名醫李光輝借名登記的1000萬元股票。今(2日) 台灣高等法院依背信罪判陳威陶及陳啟弘各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定讞。
台北地檢署起訴時指出,陳威陶因曾參與李光輝投資事業,但募資不順而虧錢,之後陳威陶得知李光輝在100年間要獨資設立光輝公司,遂介紹女友的哥哥陳啟弘去當李光輝的助理。李光輝把陳啟弘登記為光輝股東,隔年辦理增資時,以陳啟弘的名義登記100萬7500股的股份,總價值約1000萬元。
陳威陶為了彌補之前與李合作的損失,指使陳啟弘辦理股票印鑑變更,隨後離職,再到證券公司提領股票。證券公司此時通知李光輝,雖未讓陳啟弘領走股票,但陳啟弘拒絕歸還他名下的股票,北檢以背信罪起訴陳威陶和陳啟弘2人。
北院認為,陳威陶為彌補事業虧損,教唆陳啟宏侵吞公司股票,雖未提領成功,但2人事後否認罪行,態度不佳,因此判刑6月,陳威陶等人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,陳威陶、陳啟弘各判刑6月確定。(翻攝畫面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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