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羽蝶 報導 / 新北市
新北市一名賴姓男子,去年5月覺得次女與自己長的越來越不像,於是做親子鑑定,結果出爐次女果真非自己的女兒。後來又發現竟連長女,都非自己親骨肉,接連被許姓妻子戴綠帽。賴男之後得知次女是妻子與張姓小王所生,氣的提告求償554萬餘元。新北地院法官判張男應賠償227萬餘元。
賴男指出,民國92年間,他因發現許女懷孕,於是兩人同年3月結婚。同年8月,妻子產下長女。隔2個月後妻子再度懷孕,產下次女。賴男主張,女兒出生後,他歡欣迎接新生命到來。但長女有過動症、糖尿病,須終身施打胰島素,次女有輕度智障,他都悉心照料。獲知2女都不是他親生,讓原有和樂家庭一夕化為泡影。次女經法院裁定確認就是張男所有,判張男須賠償100萬慰撫金、127萬餘元代墊的扶養費。但長女是誰的骨肉,因雙方並未交代,不得而知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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