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藝人李蒨蓉,去年4月駕車從台北市基隆路高架橋,駛下匝道右切至外側車道時,撞傷古男身障機車,被控過失傷害,一審被判拘役40天,古男不服提起上訴。北院二審調解成功,雙方在5月以新台幣71萬元和解,古男同意撤回上訴及民事訴訟。
李蒨蓉二審時當庭認罪,請求法官宣告緩刑,她自述家境小康,丈夫是家庭收入的來源,公訴檢察官表示既已和解,對於量刑沒有意見,全案6月29日下午將宣判。
李蒨蓉去年3月因登上阿帕契直升機在臉書打卡自拍,引發軒然大波,禍不單行,4月又發生車禍擦撞的社會新聞,再登版面。(資料畫面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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