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7/22 20:02

撿走一銀454萬的柯翁 未來下場可能是這樣

撿走一銀454萬的柯翁 未來下場可能是這樣 | 華視新聞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檢警偵辦一銀盜領案發生尋鈔案外案,原來警方再帶嫌犯安德魯前往北市內湖山區取取贓前,已有家住內湖的柯姓老翁,搶先一步拿走454萬2000元,檢方昨天以證人複訊柯翁父子,訊後雖請回,但柯翁並非就此沒事,而是因為柯翁家住內湖,犯罪地點也在內湖,目前警方朝搬運與寄藏贓物罪嫌偵辦,如果專案小組無法證明老翁與安德魯等詐欺集團成員是共犯,未來這起案件將由具有管轄權的士林地檢署偵辦。信義分局前天借提安德魯,在內湖西湖公園對面的登山步道草叢垃圾堆裡,找到他遺留的黑色提袋,真的發現裡面裝有大量現金,經清點後,僅找回1263萬9百元,剩餘千餘萬元下落成謎。

當時安德魯堅稱棄置在草叢的袋子共有2袋,一個是手提的大袋,另一個是類似電腦袋,他棄置時,還用塑膠膜將2個袋子捆綁在一起,怎麼可能只有一袋,還要警員再找找看。當天晚間,家住內湖的柯翁父子,拿了一大袋的現金到西湖派出所報案,指稱在西湖公園附近撿到現金,才發現消失的電腦包,是被65歲的柯姓老翁拿走,昨天一銀案承辦檢察官李彥霖以證人身分傳喚2人到案,老翁還當庭拿了一張千元鈔票,告訴檢察官「這張也是在現場撿到的,昨天忘了拿出來」。警方調查,愛貓的柯姓老翁,20日上午6時許上山餵貓,8時許發現贓款,順手就先拿走一袋454萬贓款,而他當時就發現另一個裝有1263萬的黑色大提袋,於是趕緊回家將贓款放好,於9時許又拿了2個塑膠袋準備再度上山,但卻在山腳下的步道口發現已有警察在現場搜索,只好作罷返家。警方認為,由於柯男的行為己涉犯搬運與寄藏贓物罪,在調查告一段落後將函送法辦,對此,北檢表示,目前北檢沒有分案,也沒有這件案子,律師謝岳龍表示,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犯罪行為人的管轄是由犯罪地或犯罪行為人的住所地管轄,老翁因為涉犯搬運贓物,搬運的行為地及住所地都屬士林地院,依規定由士林地檢署偵辦。謝岳龍說,雖然這是通則,但也有例外,如果偵辦一銀盜領案的專案小組,發現老翁是安德魯或是安德魯所屬的詐騙集團指使,前往現場搬運,老翁就與他們有共犯關係,依照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,此時台北地檢署就有管轄權。至於柯翁是否觸犯寄藏贓物罪,法界有不同意見。律師周仲鼎認為,安德魯既然將錢藏好了,柯翁卻刻意去「尋寶」將它找了出來,還帶走454萬餘元,等於是柯翁是把錢偷了出來,他的行為較類似於偷竊,不是侵占遺失物或贓物罪。至於今天再傳出柯翁疑似要再上山去拿取更多的贓款,周仲鼎認為,若柯翁拿了第一次又企圖再去裝第二次,而非直接去報警,可看出柯翁的心中已非單純將現金撿回家,再拿到警局,而是已有犯罪的犯意。至於最後柯翁最後會被認定是寄藏贓物罪、侵占遺失物、或是竊盜罪,則必須由檢察官釐清柯翁當下犯意及客觀情況後確認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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