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羽蝶 報導 / 台北市
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紐約分行,因涉嫌洗錢,遭到美國紐約州金融署(NYDFS)重罰1.8億美元(新台幣約57億元)。今(9日)台北地檢署兵分5路,搜索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及其他嫌疑人住處,並以被告身分再度約談蔡友才等人,到案說明。
而金管會日前也初步列出兆豐銀紐約分行的「6大缺失」。
1.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對於防制洗錢作業無完整的內部作業手冊,對於防制洗錢法令未充分瞭解,致無法落實執行。
2.兆豐銀行獲知紐約分行極有可能遭NYDFS採取監理行動後,未及時派員赴美督導及溝通,錯失協助良機。
3.美國紐約州金融署出具檢查報告後,兆豐銀行總行仍未派員赴美與NYDFS溝通。
4.兆豐銀行總行未出面協調解決分行間資料提供的問題,致紐約分行未能向NYDFS提供完整的說明。
5兆豐銀行對於有重大缺失的主管機關檢查報告,未建立即時通報董事會機制。
6.兆豐銀行側重業務績效,過度強調包含法令遵循在內的成本撙節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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