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09/26 23:21

輔大男學生性侵案 第3度維持「退學處分」

輔大男學生性侵案 第3度維持「退學處分」 | 華視新聞

蘇雋凱 綜合報導  / 新北市

輔大性侵案越演越烈,繼昨天(25日)女學生遭公審影片曝光,對輔大校譽造成極大負評,也引起社會重視與討論。眼見爭議持續擴大之勢,輔仁大學今天晚間做出3點說明,並第3度維持涉案男學生退學處分,直接反駁其復學之傳聞。

以下是輔仁大學說明全文:針對外界對於性侵事件行為人復學之傳聞,實屬誤解,本校說明如下:

一、105年9月26日,輔仁大學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(簡稱申評會)就心理系性侵案事件行為人對其退學處分之申訴案,評議結果為申訴無理由駁回,本校仍然維持退學之處分。

二、本校三度維持退學處分,再次說明如下:1、輔仁大學已於105年3月15日輔學(三)懲決字第01040112號懲處議決書對涉案男學生作出退學處分,因涉案男學生不服處分,依法提起救濟程序;有關大專院校學生申訴相關處理辦法全國皆然,本校絕無偏袒涉案男學生之情事。2、本校於105年5月18日依輔學(三)懲決字第0104201號懲處決議書,繼續維持申訴人涉案男學生之退學處分。3、教育部依司法院釋字第382號解釋意旨,請本校申評會再次進行學生申訴之評議程序。

本校已於105年9月26日召開申評會,第三次維持退學之處分。輔仁大學表示,涉案男學生於輔大已走完全部申訴程序,無法再向校方提起復學申訴,但可向教育部訴願委員會再提訴願以維權益。(圖片來源/翻攝畫面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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