割喉慣犯再砍警 檢察官竟放人...

割喉慣犯再砍警 檢察官竟放人... | 華視新聞

蘇雋凱 綜合報導  / 苗栗縣

苗栗縣銅鑼鄉53歲吳姓男子因領有中度精障殘障手冊,不僅多次叫計程車卻搭霸王車,去年10月甚到對黃姓運將割喉致重傷。週二傍晚,吳男又酒後鬧事,打119要求救護車送他到台中市醫學中心被拒,用腳踹車門,警方獲報處理,吳竟高舉鐮刀衝向警察,嗆聲「我要給你死!」警對空連開5槍、支援警力抵達才制伏。警方昨下午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,檢方裁定請回,衛生所晚間會同警消將吳強制就醫,暫時將這顆「不定時炸彈」送進醫院。

苗栗警分局雞隆派出所長羅政文說,吳姓男子國慶日赴台北,返程又叫計程車回銅鑼老家,付不出3500元車資被運將送到派出所,警方依詐欺罪嫌將他送辦。

11日下午快5點多,吳酒後打電話稱有病患要送醫。救護員抵達時,發現又是吳男,忍不住罵吳:「你明明沒病,每次叫救護車到醫院,沒看醫生就落跑,浪費救護資源。」吳要求載送到台中市中國醫院學院就診,但救護員稱依規定不能跨轄送醫,吳不滿竟用腳踹救護車駕駛座車門。因案發現場距雞隆派出所數百公尺,救護員趕緊向警方求救。派出所警員張偉彬獨自到場,吳突然衝回家中,持農用柴刀衝向警消人員,口出「我要給你死!」,持刀朝張的頭部揮砍被閃掉,並攻擊警用機車的警示燈,立即對空鳴槍喝令吳放下柴刀,雙方對峙數分鐘,張在等待警力支援,吳仍不斷朝張追砍,張陸續5次對空鳴槍喝止,最後被數員警力壓制逮捕。警方昨下午依殺人未遂、恐嚇和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,檢方最後裁定請回。

銅鑼衛生所得知吳又持刀追警察,昨晚9點將吳強制送醫。警方說,前年10月23日吳在苗栗搭霸王車,持美工刀對黃姓運將割喉,幸好黃壓住傷口自己就醫撿回一命。 警方說,吳男10多前因921大地震痛失愛子,後來在台中的補習班倒閉又離婚,接連打擊導致他精神異常,曾在台中、南投和苗栗搭霸王車,家人對他莫可奈何,留他獨居老家,時常進出精神病房,行蹤飄忽不定。
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偉逸說,檢察官認為本案不符羈押要件(未有傷害警方行為),且吳嫌因精神狀況不穩,並有疑似傷害他人行為,警方於移送地檢署前已經將其依《精神衛生法》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強制就醫,吳嫌昨日已送至署苗就醫。(圖片來源/翻攝警方提供畫面)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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