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育仁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南區國稅局日前查獲轄內某超商店長,利用職務之便,半年來陸續開立萬張「購物袋」的發票,總共對中42張200元發票,領取獎金8400元,最後全數遭國稅局追回。
國稅局表示,常見的不正當方法冒領獎金的情形有:
1.營業人分散其銷售額或無交易事實而大量虛開小額發票。
2.銷貨時不開立發票,而於事後大量開立不實小額發票,增加中獎機率。
3.營業人或所僱用的員工於銷貨時,開立發票不(未)交付買受人,卻將發票占為己有,意圖冒領獎金。
4.偽造或變造之發票詐領獎金等情事。
如冒領經查證屬實,除追回其獎金外,情節重大者,並應移送司法機關究辦,而該超商店長因金額不大情節輕微,免予追究刑責,國稅局呼籲,營業人勿以身試法,以免因小失大。(資料照片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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