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女賊碰到惡人。一名女子在水果行工作,卻偷走店內600塊現金,被老闆發現,女子指控,老闆當下撂人,不讓她離開,還掐著她脖子,不讓他上廁所,甚至都尿褲子,後來逼迫他以500倍金額,簽30萬元本票和解,自己還被強押去領了10萬塊現金!不過老闆澄清,是女子哀求不想留案底,才談和解,沒想到被對方反咬一口,雙方互相提告。
新北市淡水一名陳姓女子十月中報案,說自己被老闆和友人逼簽30萬本票,要求分期還款,警方調查發現,原來是這名女子偷了店內收銀台600元被老闆抓到,兩方談30萬和解,但陳姓女子覺得對方人多示眾心生畏懼直指老闆勒索,而老闆則說女店員是慣犯,不想留案底雙方才談和解,沒想道卻被反咬一口,社區大門口拍下,水果行的老闆,跟著一名男性友人,兩個大男生,盯著陳姓女子,跟著她一起回家,原因是要她拿提款卡提錢。
陳姓女子在工作的水果行,偷了收銀機六百元,老闆發現,她也坦承犯案,雙方以30萬和解,老闆就帶著友人跟著陳姓女子回家,準備拿提款卡要去銀行領錢,但這個動作,讓陳姓女子表示心生畏懼,向警方報案,供稱被老闆威脅恐嚇。
陳姓女子要求不要報案,不想留下前科,談好以行竊600元的500倍,總共30萬,當成和解金,但陳姓女子再繳付10萬元後,突然反悔讓店家不能諒解,老闆娘說這員工是慣犯,都會用外套蓋住手部,讓監視器拍不清楚犯案手法。
店內金額常常短缺,直到十月才確認小偷是誰,陳姓女子也承認犯案,事後卻聲稱被恐嚇,雙方各說各話也互相提告,就等法院定奪到底誰對誰錯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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