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/11/07 18:29

女偷600元 老闆逼尿褲討30萬

綜合報導  / 台北市

女賊遇惡人!偷600塊東西,賠30萬!新北淡水一名在水果店工作女子,上班時從收銀機偷六百元,老闆發現後,竟夥同友人強將女子扣留在店內,掐脖逼她賠三十萬元,並押女子返家拿提款卡,領十萬元現金才放人。

女子事後報警,痛訴老闆逼她賠五百倍差額,還不讓她上廁所,害她尿褲子,老闆卻辯稱女子自願賠錢,未強迫她。因兩方各說各話,警方訊後先依恐嚇取財罪嫌將老闆送辦,女子則依竊盜罪嫌送辦。
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


新聞關鍵字

華視新聞 Facebook

加入Line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