巫召清 報導 / 苗栗縣
行經無號誌路口,速度一定要放慢!苗栗通霄一名小學女老師,開車行經一處路口時,左側闖出一輛機車,在毫無煞車情況下撞上,機車上2名男子被撞到彈飛,橫倒在路中央,警方說事故現場沒有號誌,照法規,左邊車輛得禮讓右邊車輛,研判是機車騎士速度太快。
紅色轎車,準備經過路口時,一輛機車,從駕駛的左邊闖出來,雙方當場撞上,騎機車的2名男子,被撞到彈飛還兩腳朝天,最後橫倒在馬路上,救護車到場後,趕快將2名受傷男子送上救護車,2個人其中一個分勢比較嚴重手臂骨折,一個還能自己走上救護車。
開車的是當地一名小學女老師,當時她一個人開車要去縣府開會,才剛上路50公尺,就和機車撞上,受傷的2名機車騎士,是台電外包的工程人員,共騎一台機車要去上班,同樣的也才剛上路不久,就發生車禍,由於現場沒有號誌,照法規左邊車輛得禮讓右邊車輛,警方研判,機車左邊必須禮讓右邊,疏失的責任可能比較大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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