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詩璧 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桃園一名李姓男子,前年持刀殺死前妻,再擄走長女燒炭輕生,事後只有他活下來被逮捕,李姓男子在開庭時曾向前妻娘家嗆聲,表示「不死不休」,今(28日)最高法院判決出爐,維持二審和更一審的判決,判處李姓男子死刑,全案定讞。
這起事件發生在2014年4月16日,當時家住桃園的李姓男子,不滿前妻離婚,於是南下高雄,刺死前妻,擄走大女兒,帶到新竹尖石鄉山區,餵女兒吃安眠藥之後,燒炭輕生,警方發現時,趕緊將2人送醫,李姓男子救回一命,但女兒拖了2個月後,仍不治。
這起案件,一審判定李男非好逸惡勞之人,因情緒管理不當才會犯案,於是判處無期徒刑,全案上訴,更一審改判李姓男子死刑,因李男曾在出庭時口出惡言,曾與前妻娘家嗆聲「不死不休」,還說如果出獄的話就會復仇,而二審是維持更一審判決,最高法院今(28日)仍判他死刑,全案定讞,不得再上訴。(資料畫面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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