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慧娟 綜合報導 / 桃園市
桃園市龍潭區去年除夕夜,發生51歲男子翁仁賢縱火,造成包括高齡父母、親友等,6死5傷的人倫慘劇,翁嫌落網後供稱,因為不滿父母偏坦兄長,因此預謀放火殺人,案經桃園地檢署依殺害直系尊親屬罪嫌起訴,要求判處以極刑,今(13日)桃園地院下午5點審結宣判,判處翁仁賢死刑。
起訴書指出,翁嫌是家中老么,上有4個哥哥、2個姊姊,平時與四哥和父母住在龍潭中豐路老家,二哥已過世,大哥及三哥在外發展, 2個姊姊已出嫁,翁嫌平常與兄姊互動不多,他自認父母親較疼愛較疼愛學歷高、事業有成的兄姊們,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團聚吃年夜飯時,因不滿父親偏心,較疼愛學歷高、事業有成的兄長,去年趁除夕吃年夜飯,1家16人圍爐時,預謀汽油衝進屋內縱火,造成父母、2名姪兒、姪兒的妻子,以及看護在內的6人死亡,還有4人全身嚴重灼傷,翁嫌犯後逃亡被逮,檢察官依涉犯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、殺人罪、殺人未遂,及放火燒燬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罪嫌,提起公訴。並以犯後毫無悔意,還繼續怨天尤人,已無教化可能等,請求從重量處極刑。全案今天審結,地院依家暴殺人等罪判處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(資料畫面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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