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報導 / 台北市
纏訟多時的頂新逃漏稅案,在今天(23號)下午宣判,魏應充因逃漏稅捐,被判有期徒刑3年,得易科罰金,以1天3000元計算,等於魏應充只要繳328萬5000元,就能免吃牢飯。
彰化地檢在偵辦大統混油案,爆發案外案,發現頂新每年的營業稅,浮報進貨成本,七年來逃漏稅2億4870元,遭國稅局裁罰1億多元,而魏應充當時也認罪,法官認定他共犯37罪,一罪一罰,應執行3年,考量魏應充的財力狀況,依罰金上限每天3000元計算,所以魏應充只要繳328萬5000就免於牢獄之災。而此案還可再上訴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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