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傳霆 報導 / 屏東縣
屏東科技大學學生出面爆料,學校附近的店家並沒有依照勞基法新規定最低基本薪資1小時133元,且有的不到100元,甚至最低的一小時只給60元,就有同學說這真的很"薪酸",也說難道是要大家去做健康的嗎?勞工處接獲消息表示會全面調查,而違法的店家最高可開罰100萬元!
在知名連鎖茶飲打工,時薪卻只有90元,另一位女同學在影印店工讀卻只有75元,這麼薪酸的行情,就在屏東科技大學周遭;有同學出面踢爆30個店家沒有照勞基法給最低薪資,最低的甚至還有60元一小時,甚至有70元一小時的。
而我們實際被投訴的店家詢問,但他們卻紛紛否認,不過店家也說學校附近,他們賣的價格都會比較便宜,學生放假也沒收入,若是以正常薪資聘人根本不合成本,也說低價請打工是附近常態。
為了想賺更多零用錢,同學只能到很遠的市區工讀,而勞工處表示在接獲檢舉後,也將展開調查,港若真的不合規定的,將依勞基法最高開罰100萬,希望以此警惕把學生當血汗勞工的無良店家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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