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家珩 張榮恩 報導 / 台北市
計程車司機是通緝犯,很多人都不敢搭!就有一台計程車,因為併排違停,被警方開單,一查才發現,司機竟然是躲了三年的通緝犯,平常都開計程車維生。
雖然開民眾都覺得很害怕,但法規上,判決還沒確定前,通緝犯沒有前科,確實可以開計程車上路。
55歲的李姓男子,承包公共工程,卻涉嫌貪污,在102年被通緝,躲了3年,都靠開計程車維生;只是通緝犯在路上趴趴造,大家聽了都好害怕。
根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,如果犯下具有暴力性,或是傷害性案件,像是殺人、強盜、性侵等等,都不能辦理登記證,已經有登記證就會被撤銷。
但通緝犯還沒被判刑之前,都還不能算有前科。為了雙重保障,有的車隊會要求司機有良民證,但通緝犯沒前科也能申請,民眾還是無法放心。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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