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雋凱 綜合報導 / 高雄市
騎機車卻發現後方,有人尾隨你,你會加速落跑?還是停下車詢問?去年6月凌晨,17歲方姓女子騎機車,發現被不明人士跟車,因而以時速100公里行駛,甚至4分鐘內連闖紅燈等多項違規,遭開罰1萬2000元及吊扣牌照,方女不服上訴,認為「便衣警沒穿制服,就像陌生人尾隨」,因此高雄地方法院審結認為,方女沒飆車,是警執法有瑕疵,令方女誤認成不明人士,才有一連串違規,主觀上沒有犯意,認為方請求撤銷罰單有理由,判決不罰「方女無需繳納罰單」。
據了解,方姓女子被便衣警察開的罰單,包括時速100公里行駛超速,4分鐘內先後闖紅燈、紅燈右轉、未依兩段式左轉、紅燈右轉及左轉等違規行為,依法開罰1萬2000元,並吊扣牌照。
不過,法官調查發現,方女其實沒有飆車意圖,而是誤認員警為不明人士,所以加速闖紅燈違規行駛,主觀上沒有犯意,因此認為方女請求撤銷罰單有理,也間接打臉警方,開立罰單沒有依照標準程序,應該要穿上制服、鳴笛警示要求方女停車,再盤查開單。(資料畫面示意圖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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