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羽蝶 報導 / 台北市
太陽花女王劉喬安,兩年前被週刊踢爆是援交妹,她起初控告週刊,涉妨害秘密,以證人身分出庭,強調自己只是去飯店賣酒、沒有援交。但事後證實她說謊,被依偽證罪嫌起訴,遭判3個月有期徒刑。台北地檢署傳喚劉喬安本月28日到案執行。
劉喬安曾在臉書強調不會再上訴,「我會進去坐牢3個月,我會服滿刑期」。今凌晨也在臉書寫下心情「謝謝你們,大家的私訊我都有收到。對不起無法一一回覆,我想靜一下,陪陪家人陪陪自己,該來的總是要面對 」。
據了解,偽證罪不得易科罰金,不過劉喬安的服期為6個月以下,可向檢察官聲請社會勞動。(圖片來源/ DJ Via)
新聞來源:華視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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